省测绘局职能
省测绘院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
承担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等重大普查、调查和监测工作,包括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全省性重大测绘项目的生产和研究工作,以及自然资源要素确权技术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测绘基准体系、测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以及山西省卫星导航基准站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
开展全省地理国情、自然资源监测等研究工作,进行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研究、测绘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工作,并协助编写全省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
承担全省卫星遥感数据的接收、处理、应用等工作,开展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负责全省性公益性地图和地图集的设计、编制及相关工作。
运营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情监测数据库,以及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测绘成果和航空摄影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省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维护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包括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工作。
承担全省统一现代测绘基准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
负责省级涉密基础地理数据的获取、处理、更新和国家基本比例尺省级基础图件测制工作。
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省级应急测绘保障。
指导全省市、县(区)基础测绘技术工作,并为国土资源利用、执法等管理工作提供测绘支持。
开展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等测绘业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测绘服务。
负责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业务。
负责测绘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广东站工作,承担测绘行业特有工种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完成厅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这些职能体现了省测绘院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全面性和重要性,涵盖了从基础测绘到应用研究,从数据管理到应急保障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