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

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人数

根据教育局的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通常有以下标准: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0-25人

中班(4周岁至5周岁):20-30人

大班(5周岁至6周岁):30-35人

此外,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得超过360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标准还需参照当地教育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