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成果的测绘更新标准
基础成果的测绘更新标准如下: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库:
应当及时更新数据及资料。
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十年内复测一次。
1∶1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每三至八年更新一次。
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每三至五年更新一次。
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每二年更新一次。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
应当及时更新。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及其数字化产品中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要素:
应当实行动态更新。
这些标准确保了基础测绘成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