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面积测绘规定

出租房屋面积测绘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