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哪些加分细节?
上海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众多在职人员提升自身学历、拓展知识领域的重要途径。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招生考试中设有一定的加分政策。以下将详细解读上海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细节。
一、学术成果加分
- 发表学术论文: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2)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
(3)以第三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2分。
- 获得学术奖项: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学术奖项,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奖项: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2)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3)市级奖项: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二、科研成果加分
- 完成科研项目: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项目,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加10分;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加8分;
(3)主持市级科研项目,加6分;
(4)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加5分;
(5)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加4分;
(6)参与市级科研项目,加3分。
- 获得专利: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获得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发明专利,加10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加8分;
(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加6分。
三、工作业绩加分
- 工作岗位: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担任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担任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岗位,加5分;
(2)担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加3分。
- 工作业绩: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加10分;
(2)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加8分;
(3)获得市级荣誉称号,加6分。
四、其他加分
- 党政军干部:考生为现职或曾任党政军领导干部,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任省部级领导干部,加10分;
(2)曾任市级领导干部,加8分;
(3)曾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加6分。
- 社会服务:考生在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期间,若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可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担任志愿者,每服务一年加2分;
(2)担任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每服务一年加4分。
综上所述,上海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加分细节上较为丰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分项目。在实际操作中,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希望以上内容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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