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劳动合同解除流程上有何区别?

在我国,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常见的用工方式。它们在劳动合同解除流程上存在一定的区别。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概念界定

  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派遣用工,是指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1. 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用工单位将某项业务或工作内容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第三方专业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承担用工责任。

二、劳动合同解除流程的区别

  1. 劳务派遣

(1)解除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解除程序

①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务外包

(1)解除条件

劳务外包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解除程序

①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劳动合同解除流程上存在一定的区别。虽然两种用工方式在解除条件、解除程序等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具体操作过程中,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用人单位在选用用工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劳动合同解除流程的差异,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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