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灯景观设计要素

园灯景观设计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原则

外观应舒适、艺术性强,有助于丰富园林空间景观,创造园林景观气氛,并起到分隔与变化空间的作用。

安全、坚固耐用,取换方便,稳定性高,经济实用。

位置选择

园灯应布置在夜间需照明、白天能够美化园林环境的地方,如出入口广场、园路两旁、交叉路口、建筑物周围、危险地带(如桥体、水旁、台阶)以及需要装饰的地方(如草坪、雕塑、喷泉、花坛等)。

环境与照明要求

环境与照度:空间大的地方如出入口、广场等照度强;空间一般如游步道等照度一般;空间小的照度小,防止出现不适当的阴暗角落。

与色彩:白炽灯可使红、黄色显得鲜艳,用于花坛;汞灯使绿色鲜明夺目,用于树池和草坪;小型投光灯突出主题用于局部照射,如雕塑、花格、喷泉、展览栏等。

与园路:灯距一般为20-40米;在设计公园、绿地园路的照明时,为防止树木遮挡可采取加大功率、减小灯距、根据树木高低而降低或增加灯高、加大悬臂等措施。

灯柱高度的选择

园林绿地的广场及出入口:6-8米,水平距离20-30米,功率500瓦;

一般游步道:3.5-5米,水平距离30-40米,功率200瓦;

林荫道及建筑物前:3.5-5米,水平距离25米,功率100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