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少收钱用还吗

餐饮店少收钱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 不当得利范畴,因此客户应当补足应付款项。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建议:

不当得利的定义和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饭店因此遭受了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意味着饭店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客户补足差价。

客户的义务

客户在明知少收钱的情况下,有义务补足应付款项。这不仅是诚信原则的要求,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

如果客户在离开饭店后才发现少收了钱,并且无法及时返回补足,但能够提供合理的方式联系饭店并愿意补足款项,那么其行为仍符合诚信原则。然而,如果客户故意不联系、不补足,一旦饭店追讨,客户需要承担补足款项的责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因追讨产生的合理费用。

建议

饭店在发现少收顾客款项后,应首先与客户进行沟通,尝试友好解决。如果客户拒绝补足款项,饭店可以依法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客户在消费时也应仔细核对账单,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一旦发现少付,应尽快与饭店联系并补足款项,以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和社会风尚。

综上所述,餐饮店少收钱的情况下,客户应当补足应付款项,这是法律要求和诚信原则的体现。饭店和客户都应秉持诚信原则,通过合理方式解决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