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报备规定
测绘报备规定因地区和具体实施细节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备案对象和范围
测绘项目涉及特定行政区域的测绘资质单位,无论注册地是否在该行政区域内,均需办理备案。
备案范围可能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备案方式
原则上实行网上备案,如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在线管理平台进行提交。
若项目需使用无人机进行测绘,需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告知所在地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备案事项
需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测绘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委托双方签订的测绘项目合同书或指令性测绘项目计划书原件扫描件等。
可能还需要提供项目技术设计书、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备案时间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如十五个工作日)向相应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测绘项目,应在项目立项或招投标前进行报备,其他项目应在施测前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