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优青待遇在税收上有哪些减免?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以下简称“海外优青”)回国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为了吸引更多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税收减免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海外优青在税收上有哪些减免。
一、个人所得税减免
- 税收优惠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海外优青回国(境)后,在回国(境)之日起1年内到我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在我国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回国(境)后1年内到我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
(2)在我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回国(境)后1年内到我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
(3)在我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并在回国(境)后2年内到我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
(4)在我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并在回国(境)后3年内到我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
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自符合上述条件之日起计算。
- 税收减免比例
在税收优惠期限内,海外优青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
(1)减除费用:每月可减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3)税收减免:按照以下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①回国(境)后1年内,减免比例为40%;
②回国(境)后2年内,减免比例为30%;
③回国(境)后3年内,减免比例为20%;
④回国(境)后4年内,减免比例为10%;
⑤回国(境)后5年内,减免比例为5%。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
-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回国(境)后在我国境内设立企业或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合作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企业设立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
(1)企业设立在我国境内,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
(2)企业主要业务与我国相关产业政策相关;
(3)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要求。
三、其他税收减免政策
- 增值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回国(境)后在我国境内设立企业或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合作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企业设立之日起,增值税税率为6%;
(2)企业设立之日起5年内,免征增值税。
- 财产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回国(境)后在我国境内设立企业或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合作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财产税优惠政策:
(1)自企业设立之日起,财产税税率为1%;
(2)企业设立之日起5年内,免征财产税。
总之,我国政府对海外优青在税收上给予了多项减免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海外优青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切实履行职责,为海外优青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猜你喜欢: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