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个体户疫情补助申请

滨江区餐饮个体户疫情补贴申请

时间范围 :适用于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恢复经营的限上餐饮企业。

补贴标准:

按在恢复经营期间营业额的1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在光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纳入光明区商业统计。

企业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申请材料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限上餐饮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受理时间:

申请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程序: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期提交申请。

南康区餐饮个体户疫情补贴申请

政策依据:

由区财政部门对在南康区范围内注册的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的给予50%检测费用补贴。

申请对象:

在南康区范围内注册的餐饮店(含个体户)。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小食杂食品经营登记证。

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

核酸检测员工花名册。

餐饮服务单位基本信息表。

办理时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季度末集中受理企业申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报送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收到审核结果后交卫健部门复审汇总,财政局在收到卫健部门复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餐饮服务单位。

龙岗区封管控区内餐饮门店补贴申请

时间范围:

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经营地曾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并在项目申报时正常经营的餐饮门店。

补贴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每家门店1万元补贴,每家门店仅可获得一次。

申请流程及材料

受理方式:免申即享。

需审核的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操作流程:各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门店进行核实,核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各社区对餐饮门店进行审核、公示,报所属街道审批。发放补贴。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体户补贴并不是统一的,也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有,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政策为准。

申请补贴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