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工程师评定
陕西省测绘工程师的评定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近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学历与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可认定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满2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
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
能力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有关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业绩和成果条件
在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并提供相应的测绘专业技术文件,获得专家认可:
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3项及以上,并通过项目下达部门或合同签署单位组织的验收。
其他条件
各个地区的社保要求不同,具体要求需参照当地政策。
申报人需报送在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一篇,论文须为申报对象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并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的,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职称申报送审论文。
建议申报人员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上述条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评审通过率。